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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买房又出新招数 还能省一大笔费用!

装饰都 人气:9.25K

进入2017年以来,我国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就没停过,中国楼市的成交量也创了一个个新低,房价也出现前所未有的下降,在房贷这个问题上,政府又出新政策,新政有哪些调整呢?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场调控系列工作部署,房地产库存得到有效化解,但是我们也认识到当前形势的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和我省的南昌、赣州等市实行了限购政策,为了防止一些炒房人员及热钱进入九江、防止部分市民非理性购买住房、造成房价大起大落,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房地产调控文件和住房限购政策。我们这个措施是个保护性措施,是个过渡性政策。

自2017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2017年度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为2016年度员工工资总额÷12核定。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2017年太原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20元。

伴随着近年来太原新房价格的上涨,总房款也在日渐飙升,尤其是房价高涨的时候,单纯的公积金贷款通常难以满足需求,“组合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借贷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情况:

(1)对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仍为20%。

(2)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市县,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省内、省外,下同)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为6-12(含)个月的市县,对已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提高为40%。对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款或贷记卡,在近36个月内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以上未还记录的,属恶意拖欠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对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尚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结清住房贷款的,如再次购房,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

(6)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本人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以及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取消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7)购房时间的认定标准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存量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8)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市县分区域统计的数据为准,分区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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